试行办法
(韩瑞等五莲团队提供草稿)
为加强教练队伍建设,提升教练技术水平,促进青山太极(陈中华老师传授的陈式太极拳实用拳法和混元太极)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如下教练员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尊重他人,团结协作,责任心强。
- 能系统掌握青山太极基本理论、套路技能,有良好的传授拳理和套路的能力,善于不断学习,取长补短,持之以恒。
- 具有较好的心里素质,能灵活处理训练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良好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 拥护和热心于青山太极的宣传、学习、传承和传播,主动提出一些有利于青山太极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协助组长做好本组的日常训练、协调与发展工作。积极参加大青山及分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 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担任教练的时间。
二、申请及任命办法:
- 学员向分支/组教练申请。
- 分支/组教练提名推荐,报分支总教练。
- 分支总教练报大青山总教练。
- 陈中华太极馆总馆教练审批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估。
- 每年两次次进行实际教练员考核(收费)考核通过的交陈中华老师批准。
- 经陈中华老师批准,方可有效。
三、任期:
- 教练员每年任命两次,教练证有效期一年。
一年内如果因故不能任教,可以在总馆批准等情况下由分支总教练任命临时教练顶替。 - 连续任命三年(包括第三年)后,一次任命教练证有效期四年。
- 连续任教练八年后成为永久教练。永久教练是荣誉称号。不一定任教。
四、对确实不能认真履行教练职责,有损大青山及青山太极形象,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分支教练提请陈中华太极馆总馆教练审批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取消教练资格!
2020.12.20